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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青龙西路北侧,虹景路东侧地块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住建〔2021〕4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青龙西路北侧,虹景路东侧地块配套工程。
二、项目位于青龙西路北侧、虹景路东侧地块北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公共绿化工程及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其中项目道路工程面积1545平方米,公共绿化面积1219平方米。
1.道路工程: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71.823米,红线宽16米,规划为城市支路。
2.附属市政工程:
(1)污水管:管径DN400,管长80米;
(2)给水管:管径DN200,管长80米;
(3)雨水管:管径d1000,管长80米;
(4)信息管:管径6φ110,管长80米;
(5)供电管:管径6φ200,管长80米;
(6)路灯:按30米设置1盏,道路两侧路灯共计6盏;
(7)道路绿化:行道树株距按6米,两侧共计28株。
3.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219平方米。
三、本项目总投资约278.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9.8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5.09万元,预备费13.25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10000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02-320402-04-01-46064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