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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红梅假日花苑规划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住建〔2021〕5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红梅假日花苑规划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红梅假日花苑西侧,北起青龙道路四十三,南至竹林南路,总用地面积1344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等)。
1. 道路工程:道路长113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1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2. 附属市政工程:
(1)给水管:管径DN200,长14米;管径DN300,长114米;
(2)污水管:管径DN300,长9米;管径DN500,长122米;
(3)雨水管:管径d400,长9米;管径d600,长125米;
(4)燃气管:管径PE160,长145米;
(5)供电管:管径6φ200,长135米;
(6)通信管:管径6φ110,长131米;
(7)道路照明:按30米设置1盏路灯,道路两侧路灯共计10盏。
3. 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按道路长度113米考虑。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09.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1.9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4.93万元,预备费22.95万元。该资金中道路、管线(雨水、污水、供电)附属工程等投资274.1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给水、燃气、信息管线费用35.76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100020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106-320402-04-01-70645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