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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宁东路(青龙道路九十二-花园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住建〔2021〕5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宁东路(青龙道路九十二-花园路)建设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宁东路段西起青龙道路九十二,东至花园路,总用地面积2480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及附属工程(含照明、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智能交通等)
1. 道路工程:道路长123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2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
2. 管线工程:
(1)雨水管:主管管径DN250~d600,管长222米;
(2)给水管:主管管径DN200,管长20米;
(3)信息管:主管管径6φ110,单孔长1262米;
(5)供电管:管沟总长1065米,主管管径6φ200,单孔总长900米,一根7孔梅花管总长150米,电缆沟(B=1500)15米。
3. 附属工程:
(1)交通标志标线按道路长度考虑,含2个交叉口;
(2)道路照明:按30米设置1盏路灯,道路两侧路灯共计10盏;
(3)行道树:株距6米,两侧道路行道树共计40株。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53.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7.3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36.16万元,预备费50.35万元。该资金中道路、管线(雨水、污水、供电)附属工程等投资522.24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给水、信息管线费用31.61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100017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104-320402-04-01-719387)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