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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区水利局关于上报天宁区横塘浜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水〔2021〕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横塘浜水质和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横塘浜清淤工程。
二、项目位于天宁区红梅街道横塘浜河道内,西侧起于后黄村桥西,东侧至黄龙桥。清淤总长1714米,清淤土方21642.18立方米,并采用底质改良、曝气增氧、生态浮床、沉水植物、微生物菌剂及雨水口预处理等措施进行水生态修复及水环境改善。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65.7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31.39万元(含临时工程费3.93万元),独立费用55.62万元,预备费48.7万元,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专项费用30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统筹安排。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106-320402-04-05-58148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