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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中吴大道(长江路-兰陵路、龙游河-采菱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常天住建〔2021〕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吴大道(长江路-兰陵路、龙游河-采菱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同意你单位实施中吴大道(长江路-兰陵路、龙游河-采菱港)大修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天宁区中吴大道范围内,主要对中吴大道长江路至兰陵路段、龙游河至采菱港段进行大修,对道路沿线商铺门前铺地改造,项目总面积131594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 道路大修
大修面积128294平方米,其中翻挖重建44500平方米、铣刨加铺31418平方米、桥头路段局部翻挖重建7000平方米、井周沉降处理4753平方米、公交站台车道翻建1680平方米、裂缝维修20550平方米、面层出新18393平方米。
2. 附属工程
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按道路长度3540米计(含4个交叉口),对施工过程中车行道改造及侧平石更换造成绿化带破坏的部分进行修复。
建设期限为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
三、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主路60km/h;辅道40km/h,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标准轴载BZZ-100,防洪标准为全线一般路段高程不低于百年一遇水位,抗震设防烈度7度。
四、该项目总投资8716.7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256.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14.94万元,基本预备645.69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编码:2106-320402-04-01-45830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