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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迎宾路(常焦线-工业大道)精品街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21〕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市容管理短板,打造品质街区,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迎宾路(常焦线-工业大道)精品街道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迎宾路两侧,北起常焦线,南至工业大道,提升改造面积14204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道路改造工程:拆除工程8754平方米,停车场工程320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4805平方米,侧石1440米,绿化730平方米,桥面护栏32米,路灯34盏,行道树40棵以及移动花箱10个,同步实施景观照明以及弱电导等相关配套。
2.景观提升工程:对法治广场进行景观提升,包括广场铺装3640平方米,绿化提升1829平方米,景观小品1项,景观廊架2个以及坐凳8组,同步实施景观照明等相关配套。
3.建筑物外立面整治:拆除工程1项,立面清洗15000平方米,立面粉刷出新15300平方米,立面装饰1000平方米,商铺铝板外包1200平方米,店招更新1200米,卷帘门更换2000平方米,空调遮挡300平方米以及空调移机20处。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078.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08.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0.28万元,基本预备费188.9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108-320402-04-01-106147)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