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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21〕4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补齐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本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主要为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整治范围包括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施家巷村、三皇庙村、董墅村、黄天荡村、舜北村、粮庄桥村、查家村、翟家湾村、石堰村、宁河村、新沟桥村、三河口村、丰北村、梧岗村,共14个行政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范围包括陈家沟(舜中路-舜河路-星星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东-新沟河),牟家河(申平线-常焦线-丰新线-申浦河),铁鹏北侧沟(徐家村-创业河-中心河-麻皮桥),窑墩浜(北塘河-京沪高铁-省庄大道、张家沟-韩家头),草塘浜支流(镇南路-京沪高铁-常焦线-季子公园)。该项目不改变规划用途,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配置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配套提升泵站点,配套建设截污管网、截污管网检查井、入户小方井。总处理能力1409.856t/d。
2、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包括河道疏通清淤,配置截污管网、补水管线、泵站、水闸、生态浮床、生态湿地、生态驳岸、生态拦截沟、曝气设备、超磁分离设备,搭建智慧管护平台(设置水质水量监测点,配置视频监测设备,设置监控中心,配套软件系统)。
四、该项目匡算总投资8854.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51.6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997.64万元,预备费804.93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107-320402-04-01-76780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