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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迎宾路(季子路-京沪高铁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21〕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提升道路网络密度,提升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迎宾路(季子路-京沪高铁北)工程。
二、本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季子路以南,京沪高铁以北,项目建设总面积8877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5085.78平方米,桥梁改造面积355.22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3436平方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设迎宾路(季子路-京沪高铁北)长324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18米;改造迎宾路跨园西河桥并拆除迎宾路箱涵,桥梁长14.44米,宽24.6米;东侧带状绿地绿化提升;管线工程及道路附属工程(含照明、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智能交通、绿化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905.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9.2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24.3万元,预备费82.36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108-320402-04-01-91395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