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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兰陵街道办事处关于天宁区兰陵街道“小散乱”排水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兰政〔2021〕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推进管网高质量建设,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兰陵街道“小散乱”排水整治工程。
二、项目位于兰陵街道,对运河以南、中凉新村以北、白荡河以东、和平路以西范围内污水管道进行整治,敷设DN100截流管2米、DN150污水管360米、DN160污水管140米、DN200污水管430米、DN250污水管1752米、DN300污水管110米、DN400污水管55米,设置检查井243座,路面、绿化恢复3817平方米。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建设期限: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
三、该项目总投资608.6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67.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20万元,预备费55.33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06-320402-04-05-16179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