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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报批新堂北路南侧、新一路西侧地块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城管〔2021〕1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人才交流中心周围绿化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新堂北路南侧、新一路西侧地块配套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新堂北路南侧、新一路西侧,常州市天宁区人才交流中心周边。主要对人才交流中心周边绿化进行提升改造,绿化面积2107平方米,该项目不改变规划用途,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项目总投资91.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49万元,基本预备费8.3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8月—2021年10月。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07-320402-04-01-123687)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