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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黄昌河堤防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21〕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黄昌河堤防加固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黄昌河(郑陆段)两岸圩堤。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挡墙)792米,新建二级挡墙加高堤顶50米,南岸4米宽泥结石防汛道路500米。
三、项目总投资1176.6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含临时工程费)931.38 万元,独立费93.22万元,预备费102.46万元,临时征占地补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专项费49.63万元。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12-320402-04-01-89264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