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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区水利局关于上报天宁区横塘浜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水〔202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横塘浜改善水质和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横塘浜清淤工程。
二、项目位于天宁区红梅街道,横塘浜河道内,西侧起于后黄村桥西,东侧至黄龙桥,清淤总长1714米,清淤土方22243.35立方米,并采用底质改良、曝气增氧、生态浮床、沉水植物、微生物菌剂及雨水口预处理等措施进行水生态修复及水环境改善。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58.49万元,项目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106-320402-04-05-58148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