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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天宁区茶山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茶办〔2021〕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社区功能配置,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茶山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方案。
二、项目位于天宁区龙游路4号,茶山街道办事处原址内,项目主要建设一幢二层楼的为民服务大楼,建筑面积 1366.21平方米。其中地上二层建筑面积918.14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48.07平方米,同步实施场地改造、绿化工程。一层大厅设置综合、市监、公安等为民办事窗口18个,并布局导询取号区、休息等候区、填表区、自助服务区、政务公开体验区,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公安拍照室、档案室等功能室,配置电子显示屏、一体机、液晶叫号显示屏、落地叫号机。二层设置指挥中心、会议室、活动中心、窗口后台调配室,并在指挥中心安装多功能电子显示屏。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三、该项目总投资925.5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48.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02万元,预备费用68.56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12-320402-04-01-80022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