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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常天住建〔2021〕28号《关于红梅街道重点人防工程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建立健全红梅街道人防指挥体系,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红梅街道重点人防工程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西村人防活动中心。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主要对红梅西村人防活动中心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29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10平方米,分别用于人防指挥中心和人防教育体验中心,并同步实施水、电、气以及人防专用等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354.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3.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7.86万元,基本预备费123.13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106-320402-04-01-86160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