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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常天红办〔2021〕12号《关于报批天宁区红梅街道新堂社区服务站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改造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红梅街道新堂社区服务站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改造装饰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新堂社区139幢西侧社区用房一至二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不改变规划用途。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智能化工程、空调安装工程、购置办公设备、文化布置。改造完成后,一层设有一站式服务大厅、党群服务中心、警务室、法律咨询室、调解室、多功能会议室,二层设有老年活动中心,书报阅览室、健身室、书画室、棋牌室、多功能影音厅、居家养老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该项目总投资199.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8.6万元,其他费用21.5万元,预备费9.5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9月—2021年12月。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05-320402-04-05-22315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