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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狄墅桥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开管〔2021〕3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狄墅桥建设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永宁北路跨丁塘港河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狄墅桥(长86米,跨径80米,宽36.5米),连接狄墅桥道路长71米,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503.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80.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5.06万元,基本预备费318.53万元。资金由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105-320402-04-01-559687)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