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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郑政发〔2021〕14号《关于澄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修缮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护澄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建筑,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澄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修缮提升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西临焦溪派出所翟家警务室,东靠敖宜超市,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不改变规划用途。项目主要对澄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进行修缮及布展,包括屋面工程、大木构架工程、墙体工程、地面工程、木装修工程、油饰工程以及布展工程等内容,同步实施铺地以及水电等配套工程。
项目修缮建筑面积313.5平方米,其中第一进建筑面积133.3平方米,第二进建筑面积135平方米,东厢房建筑面积14.7平方米,西厢房建筑面积30.5平方米。项目铺地面积175.3平方米,布展面积313.5平方米。
三、该项目总投资397.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9.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91万元,基本预备费36.1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6月—2021年12月。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04-320402-04-05-859108)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