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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报批凤凰南路(规划道路一东段-区界)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建〔2021〕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公司组织实施凤凰南路(规划道路一东段-区界)建设工程,并由你下属子公司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二、项目位于天宁区雕庄街道,北起规划道路一东段,南至区界。主要建设一条道路长657米,红线宽度24米,总用地面积16985平方米,同步配套实施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294.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08.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7.24万元,基本预备费208.59万元。资金由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104-320402-04-01-86124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