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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青龙西路北侧、虹景路东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住建〔202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青龙西路北侧、虹景路东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西路北侧、虹景路东侧地块周边。项目道路面积1280平方米,公共绿化121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等)。
1、道路工程:总长80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
2、附属市政工程:
(1)给水管:管径DN200—DN300,管长95米;
(2)污水管:管径DN400,管长95米;
(3)雨水管:管径d800-d1000,管长95米;
(4)供电管:管径9φ200,管长95米;
(5)信息管:管径6φ110,管长95米;
(6)路灯:按30米设置1盏路灯,道路两侧路灯共计6盏;
(7)绿化:行道树株距按6米,两侧共计28株。
3、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按道路长度考虑。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5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5.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77万元,基本预备费12.18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102-320402-04-01-46064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