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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童家浜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建〔2020〕7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周边防洪排涝功能,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童家浜综合整治工程,并由你公司下属的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西起童家浜,东至花木路,向北至白荡河支浜,总用地面积2699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综合改造,同步实施绿化、硬质铺装、钢木廊架及其它配套设施。河道综合改造包括童家浜新开河道650米,挡墙1300米,新建单跨20米简支板桥梁一座;景观绿化包括乔木683棵,灌木24290平方米;硬质铺装面积2700平方米;钢木廊架长15米。
三、该项目总投资2248.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95.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9.12万元,基本预备费204.44万元。资金由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100001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020-320402-76-01-575398)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