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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结合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现编制本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0年,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工作责任意识,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效性、规范性。一是强化工作制度的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及时、准确。二是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培训。在进一步学习研究《条例》内容的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案例的收集和学习,对公开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加以研讨解决。三是积极做好主动公开。2020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其中机构概况类3条,政策法规类6条,计划总结类2条,业务工作类144条,部门其他类7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338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970
+38
149
行政强制
47
+7
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4
19191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
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重复申请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七)总计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加以完善。下年度,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