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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苏环办〔2018〕317号)决定建立“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以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接待对象
全区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
二、接待人员
天宁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
三、接待时间
每月第四周的周四下午2:00-5: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四、接待地点
天宁生态环境局会议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接待事项
(一)企业发展中属于和需要天宁生态环境局帮助解决的问题。
(二)在生态环境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可以提供咨询的事项。
六、预约登记
为提高接待效率,保证接待质量,请有意来访的企业填写《天宁生态环境局“企业环保接待日”预约登记表》进行预约。预约需实名登记,并填写拟咨询或反映问题的提要。原则上每个接待日接待企业不超过10家,每个企业来访人数不超过3人。咨询电话:69661066、69661067。
七、其他事项
(一)“企业环保接待日”不接受环保信访问题的投诉。如需投诉,请拨打“12345”反映。
(二)选择一批具有指导意义的办理答复案例,在媒体公开,加大宣传力度,为其他企业处理类似问题提供借鉴。
附件:天宁生态环境局“企业环保接待日”预约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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