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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号 总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天宁区审计局依法对天宁区2020年度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对概算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招投标、合同履行、工程现场管理、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调查。同时,对截至2020年已完(竣)工且已经社会咨询机构审核的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情况进行抽查复审。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本次审计调查的范围主要是纳入2020年天宁区政府投资建设计划的12个新建(续建)工程项目(总投资规模13.77亿元,占年度计划项目18.80%)以及4个截至2020年底已完(竣)工且已经社会咨询机构审核工程结算的建设项目(送审结算价款合计1.28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布局,聚焦完善基础设施、重视提升生态环境和持续改善民生保障,重点安排交通、城建、水利和社会事业类项目,完善了城市综合功能。从抽取的16个建设项目来看,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责任意识日益增强,建设项目管理、招投标、建设成本控制总体较为规范。
审计调查实施过程中,区审计局结合以前年度分散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特点及时与区建设职能部门共同探讨研究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的对策措施,推动区政府出台《有关完善天宁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的通知》(常天政发〔2021〕18号)。
二、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
(二)建设项目概算执行不严格。部分项目已签施工合同总价或分项施工合同价超同口径批复概算。
(三)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项目资金筹集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超范围列支或超前支付费用等现象。
(四)现场变更签证把关不严。部分建设项目存在现场变更、工程签证要素不全,审批意见不明确不及时等问题。
(五)工程结算价款复审情况。本次抽查的4个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经各建设单位履行内部管理控制流程,初审已核减工程价款2318.83万元(核减率15.38%),在此基础上,复审发现在工程量、单价、定额套用计算等方面仍存在多计金额37.25万元,初审误差率平均0.30%。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项目建设。各建设主管部门,代建单位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应针对项目特点、难点,研究制定切实有效推进措施,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完善项目有关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手续,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发挥建设资金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各建设主管部门,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基本建设财务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建设资金支出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加强项目过程监管,严格概算执行,强化合同履行,建立工程价款结算差错纠正机制,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质效。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配套制度建设。区建设职能部门应当牵头建立统一规范、责任明确、内容具体的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加大工程签证审核力度,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完善和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堵塞漏洞,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成本。
四、审计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常州市天宁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被调查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目前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
常州市天宁区审计局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