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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号 总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天宁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天宁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点审计了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2020年度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专项资金等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
2020年,区财政等相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工作立足于稳增长与防风险齐抓,保民生和促发展并举,全区经济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主要体现在:
(一)稳中求进,较好完成收入任务
区财政部门狠抓税源培育,加强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综合运用预算资金、债券资金、政府基金等政策性工具为地区建设提供保障。2020年区级(含开发区和街道,简称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64亿元,同比增长5.65%,全面完成当年财政收入目标。
(二)调优结构,有力保障重点支出
压缩一般性支出,贯彻“过紧日子”十条措施,严控“三公”经费规模。集中财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落实“六稳”“六保”政策,确保有限的财力不折不扣地用于基本民生领域保障工作。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项目支出占比73.62%。
(三)稳步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全面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全面反映预算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启动对部门预算设立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一、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6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及再融资一般债券合计21.8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调入资金3.79亿元,收入总量82.26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5.6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9亿元,支出总量80.69亿元。年终结转下年支出1.57亿元。
2020年,区级政府基金总收入56.85亿元,当年支出54.19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0.90亿元,年终结余1.76亿元。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支出2000万元,全部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执行、经费预算细化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科目执行率较低,实际执行与预算相差3866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节能环保支出7090万元,实际支出4938万元,完成预算的69%;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彩票公益金2170万元,实际支出471万元,完成预算的21%,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万元,实际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的54%。
二是部分项目经费预算未进一步细化至执行部门,金额11180万元。2020年区本级预算表中部分项目经费未细化到具体部门,其中:涉及卫生健康支出71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0万元。
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推进滞后。截至2020年底,尚未根据《常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15〕106号)规定,结合天宁区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范围、收入上缴比例等内容。
二、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采用大数据分析的方式进行了全覆盖审计,涉及一级预算单位45家,现场抽查5家。2020年,全区各部门严控“三公经费”等支出。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6.30万元,比上年减少143.83万元,压减36.87%;“培训费”支出共计301.40万元,比上年减少156.04万元,压减34.11%。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在加快预算执行、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84.34万元。部分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批量集中采购,未严格执行先审批后采购流程,或当年实际采购与采购预算计划不符。二是内控制度不完善。部分单位公务卡结算办法落实不到位,库存实物管理不规范。
三、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审计情况
2020年,天宁区新增政府债券20.44亿元,已全部拨付至项目单位,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40亿元,主要用于东坡小学一期建设项目、清凉小学改造项目、正衡中学天宁分校一期建设项目、北环路小学改造项目等校安改扩建工程项目;新增专项债券19.04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基础设施、城市停车场、学前教育、美丽乡村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到位、使用有序,为社会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财政部门提供资料反映,2020年区本级共筹集疫情防控资金1.97亿元。其中:上级专款1.77亿元,区级资金0.20亿元。上述资金一方面用于抗疫相关支出,如留观点酒店费用、核酸检测费用等;另一方面投入卫生院改扩建等工程建设。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区本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拨付及时、管理完善,在疫情防控工作方面发挥了有力保障作用。
五、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20年,天宁区共安排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资金8355万元。实际下拨街道、乡镇、相关部门8278万元,结余77万元。各单位当年支出7906.5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71.5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按时拨付资金,各单位基本按规范使用资金,通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资金的投入,保证了辖区道路保洁、城市卫生、城市绿化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提升了市容市貌和城区环境,但在绩效管理、预算编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专项资金未配套制定管理制度,资金实际使用范围过于宽泛,难以实现资金绩效管理。二是个别服务项目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三是市政管养经费、农村公路及绿色养护经费未根据年度工作量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导致实际支出与年初安排分别相差63.91万元和96.86万元。
六、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的范围为纳入2020年天宁区政府投资建设计划的12个新建(续建)工程项目(总投资规模137647.25万元),并对4个截至2020年底已完(竣)工且已经社会咨询机构审核工程结算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复审。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天宁区聚焦完善基础设施、重视提升生态环境和持续改善民生保障,重点安排交通、城建、水利和社会事业类项目,完善了城市综合功能。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责任意识日益增强,项目招投标、建设成本控制总体较为规范。但在项目现场管理、工程价款结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设项目概(估)算执行不严格,部分施工工程合同价超同口径投资概(估)算。二是建设项目现场实施管理不完善,现场签证资料存在审批不及时、要素不完整等情况。三是工程价款结算准确性有待提高。
七、审计建议
(一)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一要从预算编制源头上强化精细管理,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二要强化财政监督作用,增强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三要加快推进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做到预算应编尽编。
(二)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区财政部门应将政府收支预算、专项资金使用、政策和项目实施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管理问责和激励机制。各预算单位应完善项目储备机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加快项目推进,避免发生“资金等项目”的现象。
(三)深化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做好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之间的衔接。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范基础管理,强化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常州市天宁区审计局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