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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各地总结形成了一系列经验做法,1月23日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刘鹤副总理明确要求推广我省经验做法,国务院安委办根据要求梳理总结了26条江苏经验,并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
五、健全完善重点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标准
一是省级层面出台系列地方性法规。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多发的问题和管理环节多、涉及面广的实际,颁布实施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以省级地方性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立法;制定《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根据专项整治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创新举措,对原有条例草案内容做了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健全省级消防地方性法规标准制度体系,修订《江苏省消防条例》,将《江苏省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纳入立法计划;制定《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细化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明确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链条的部门和单位的主体责任。
二是部分设区市制定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南京、无锡、徐州3市已出台地方安全生产条例。盐城、淮安市已将安全生产条例列入年度地方立法项目。苏州、泰州启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地方立法项目。苏州市出台《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无锡市出台《无锡市商业场所安全生产规范》,徐州市出台《徐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
三是研究出台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标准缺失等问题,省应急厅、工信厅、住建厅等部门研究制定《有色金属深井铸造工艺安全技术规范》《关于加强铝镁机加工粉尘(废屑)涉爆企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铝加工(深井铸造)行业技术升级淘汰落后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等 21项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指导推动企业排查治理隐患,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六、创新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巡视工作
一是开展省级安全生产派驻督导。省级层面组建 13 个安全生产派驻督导组,由省人大、省政协相关专委会在职正厅级干部担任组长,分别对 13个设区市和 13个省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进行派驻督导,通过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见面谈话、调研座谈、明查暗访、受理信访举报查找突出问题隐患,形成“三个清单”(责任不落实、重大风险隐患、典型经验做法)向各地通报反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
二是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2020年 8月至 9月,江苏十三届省委对常州市、南通市、盐城市、灌云县、南京化工园区等 14个市县(开发区),以及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4 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现场巡视时间 1 个月,聚焦危化品行业存在的突出隐患,发现突出问题 461 个、问题线索 31 件、问责线索 16 件,督促及时整改,推动江苏化工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民主监督检查。各民主党派江苏省委、无党派人士接受中共江苏省委的委托,以对口13个设区市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民主监督工作重点监督各设区市党委、政府树立新发展理念是否牢固、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是否走过场等 272 个问题。通过深入调研、考察、座谈、宣讲等形式,将发现问题与共同研究对策、提出整改办法相统一,将开展民主监督作为推动政策落实的过程,把监督过程变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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