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 内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常政规〔2020〕2号)、《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常建规〔2017〕1号)、《天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常天委办〔2016〕3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前王村、潘家塘及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前期调查评估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前王村、潘家塘及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前期调查评估服务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东至竹林西路,南至竹林南路,西至沪宁城际铁路,北至龙华东路,涉及民房及企业共约705户,建筑面积约12.2万平方米,其中涉及成套住宅约499户,建筑面积约4.89万平方米;非成套住宅约197户,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非住宅9户,建筑面积约2.91万平方米。
三、招标方式
根据《天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常天委办〔2016〕32号)的有关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按照评分分值高低评定十一名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完毕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取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二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非常州市的评估机构需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成立一年以上,并取得江苏省建设厅备案资格。
2.投标人须列入常州市天宁区前期调查评估机构资格库,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五、投标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未三证合一单位提供);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复印件或分公司负责人原件;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根据项目需求配备人员备案表及相关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社保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一式三份装订成册,还需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报名。以上各项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六、投标报名
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本服务项目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4日(工作时间接受报名,报名时即发放招标文件及电子稿)。
2.报名地点:常州市奥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雕庄清柏路1号)。
3.其他:领取招标文件,收取资料费300元/投标单位。
4.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813686476。
常州市天宁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