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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意识,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规定,现将天宁区2021年第二季度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具体内容见附件)。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
天宁区2021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
序号
区域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与整改情况
备注(公布的网站或媒体)
1
天宁区
常州蓝莲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吴振
常州市钟楼区通江南路18-916室
91320404MA1RNTM912
拖欠包先东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工资人民币60000元。
该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我局已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要求单位支付职工工资60000元。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