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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常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区整改完毕,区攻坚办认为天宁区已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审核合格,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一、 整改问题及措施
排污口整治不到位。仅排查出60个入江入河排污口,内河支浜存在大量非法排污口(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市问题)。
二、 整改目标
2020年6月底前完成了2家规模以上、15个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 评估结果
已完成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2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完善审批手续,规范化设置整治工作;15个规下排污口采取接管污水厂、污水截流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等措施完成了整治,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全面完成整改。
四、 公示情况
上述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3日。对公示有关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向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人:眭先生,联系电话:69661751,联系地址: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3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