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精神,加快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全域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天宁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 力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李小利 区政府办副主任、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许术易 区文体旅局局长
成 员:徐志健 天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高可锋 郑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许肖薇 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房宁娟 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芦 雅 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 燕 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苏寒 天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 峥 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君俊 区法院副院长
刘国强 区文体旅局副局长
田耀芬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马玉峰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少华 公安天宁分局副局长
王晓江 天宁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王 俊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天宁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体旅局,负责统筹协调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许术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责任清单
开发区、镇、各街道:负责辖区范围内旅游市场监管和秩序整治规范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点)和乡村旅游点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与管理,协助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规范辖区内的旅游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优化辖区内旅游环境。
区法院:根据旅游纠纷具有涉及面广、异地发生、标的额小等特点,积极运用小额诉讼规定等程序,依法快立、快审、快结,确保旅游纠纷及时化解;充分发挥审判和调解优势,积极与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旅游纠纷案例定期通报制度,共同研究旅游纠纷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实现信息共享。
区文体旅局:依法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监管和查处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主动配合参与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等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的投诉及案件进行转办等。
区应急管理局:协助区文体旅局指导旅游行业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按规定参与旅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督,查处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引人误解的违法广告宣传行为;查处旅游市场互相串通、操控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及采用不正当手段分割市场、排除、限制竞争对手,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旅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负责旅游市场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及违法行为的查处。
公安天宁分局:依法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天宁交警大队:负责对旅游旺季道路交通流量的预判和分流绕行等。
交通运输天宁执法大队: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交通运输部门在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沿线范围内批准设置的景区、景点指示牌被遮挡的投诉处理等;依法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超越许可、超经营范围从事旅游客运经营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分工,主动配合领导小组做好相关行业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开发区、镇、各街道要建立相应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执法工作队伍,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积极协助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
(二)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发挥全域旅游对市场监管的导向作用。各责任单位要充分结合“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部门负责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区域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与查处问题相结合、督导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切实可行的综合监管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突出抓好综合协调、联合执法、例会磋商、情况通报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加快构建多维度的协同监管机制,实施旅游市场治理体系全区“一盘棋”。
(三)切实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水平。将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执法机构保障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等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全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考核体系。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综合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规范旅游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要实行督办问责。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