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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发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决定,组织制定实施开发区经济建设、产业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并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建议。
(二)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对开发区经济运行进行分析和预测,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协调开发区宣传推介、咨询服务工作。
(五)组织、协调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建设。
(六)协调开发区财政资金的使用,研究确定开发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七)负责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和保障工作;协助企业办理报批、报建、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督促、检查开发区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
(八)负责开发区(东青片区)环境卫生,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协助市、区做好开发区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国土、海洋、规划建设、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市、区做好开发区其他社会事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九)负责协调推进开发区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青妇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杨 波
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100123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办公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5号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