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防汛救灾一线检验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
开发区党工委、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各直属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区各部委办局、公司:
7月以来,我市多地连遭强降雨侵袭,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报,华东地区台风天气尚未正式到来,未来将迎来持续性降雨,防汛压力较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在防汛抗灾主动战、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要求,真正在急难一线检验全区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好防汛救灾主动仗,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现将做好防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要在“防”字上聚力用劲
扛起政治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视灾情为命令,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第一位的任务,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组织领导,不等不靠、落实责任,提前做好、做细防汛救灾各项工作预案,团结带领群众筑牢战胜洪涝灾害的坚强战斗堡垒。通过组建“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责任堤”、开展“党员联系户”等方式,组织党员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积极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在一线接受考验锤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到灾情最严重、抢险最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加强现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全区下派的驻村第一书记、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应就地转化为防汛救灾队,以在危急关头、危险时刻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增强信心、战胜灾害、渡过难关。
要在“救”字上全力以赴
守护一方平安
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发扬不怕困难、连续作战的作风,强化日常巡查报备,严格落实预警、转移、安置等防灾避险措施,突出做好低洼居住地,及中小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汛救灾工作,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党员干部要始终站在防汛最前沿,履职尽责、靠前指挥。区委将在防汛救灾一线考验识别干部,把党员领导干部在防汛救灾中的表现,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防汛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各级党组织可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党团经费用于支持防汛排涝工作,主要用于修缮因水涝受损的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党员教育设施、帮助受损地区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慰问防汛排涝一线人员等。
要在“援”字上彰显大爱
体现初心使命
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响应上级党组织号召,通过资金捐助、结对帮扶、爱心救助等方式,在保障受灾地区物资和人力需求,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上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要发挥天宁红色“NGO”社会组织党建品牌效应,鼓励、支持各地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身体力行、量力而行,参与灾区抢险救援工作,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作用,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勠力同心、共克时艰,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共同夺取防汛救灾斗争的胜利。要把“党员义工365”机制落实到防汛救灾一线,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下沉防汛救灾一线,以在危急关头、危险时刻的实际行动,保障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协调配合,与相关主要媒体密切联系,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要注意发现、总结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在防汛排涝中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事迹,并将先进事迹及时报送区委组织部。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组织部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