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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下午,区人社局劳动关系条线业务科室召开案件讨论及内审工作会议,就“签订承揽协议的快递员是否具有劳动关系”“职工拒不接受企业支付的工资是否可以认定企业完成了工资支付义务”“美团骑手等非典型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责任主体”“水饺店综合计算工时的认定标准”“录音是否可作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否支持企业实际管理人员二倍工资的诉求”等案件进行深入探讨。
区人社局副局长陈刚指出,通过内审机制提高案件质量,提升人员办案水平,确保准确理解法律适用是非常必要的。希望大家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勇于突破,善于借助团队的智慧将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