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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仲裁工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迅速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做到既维护仲裁当事人的权利,又保障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按照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相关通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时间响应,取消1月31日后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质证、调解等活动并暂缓现场接受新的调解仲裁申请,立即梳理1月31日后两周内的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开庭情况,共涉及劳动者45名、用人单位29家,电话通知每一位当事人,确保100%落实通知当事人、100%无当事人在防控期赴现场参与庭审、质证、调解。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制度,做到“非必须,不见面”,倡导网上平台办案。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引导确需申请调解仲裁的当事人,通过“阳光调解”或江苏省调解服务平台申请“互联网+”调解服务。截至2月13日,我区阳光平台处理仲裁调解系统案件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起,值班人员共接听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电话1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