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于2018年11月16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期施行。
《办法》明确了常州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投放要求等内容,提高了垃圾分类的可操作性;同时,明确了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责任,社会力量职责、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义务,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等,致力于解决以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公众反应较为冷漠等现象,以及前端分类后面又混合收运、处理的情况。《办法》目的在于为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减少生活垃圾源头产生量、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促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城管局窗口工作人员以办理店招的群众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垃圾分类的政策宣传到位,为建设美丽常州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