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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宁区住建局区为首批通过审核并完成公示的29名新就业大学生发放了第一批租房补贴9万元,为解决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开辟了新的渠道。
为了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常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与原先住保政策相比,新政最大的变化就是明确了为新就业大学生发放租房补贴。根据常政发〔2018〕134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凡是在常州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常州自主创业,且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应届大学生,在常州市区自主租房,政府给予累计不超过24个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补贴,资金由区政府承担。
《意见》出台后,区住建局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确定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的资金渠道、申领条件及补贴发放事宜,全方位促进工作开展。新就业大学生可通过天宁区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领系统进行申请,系统后台进行住房数据比对等核查程序。在区人社部门核定发放资格后,区住建局每半年一次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