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业有序发展,改善镇村环境质量,消除事故隐患,提升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镇政府决定对全镇范围内所有废品回收站点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镇域范围内有证有照的废品回收站点进行规范化整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整改,不配合整改的、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镇域范围内无证无照的废品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治,对于不符合城乡管理及生态环境相关要求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一律清理取缔。
三、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废品回收站点的管理,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政策宣传引导,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对拒不配合整治行动且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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