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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0〕9号),对江苏省、河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贵州省就业工作予以督查激励。这是我省就业工作继2016年和2018年后,第三次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2019年,江苏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有效应对宏观形势变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48.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分别控制在3.03%和4.5%,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5.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超过76%,保持了就业局势稳中向好。
一是严格履行促进就业责任。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专题研究部署就业工作,并作为省委年度改革重点任务,纳入省政府十大重点工作百项重点任务,进行专项督察。调整充实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适应新经济发展趋势,增补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从常住人口占比、核心指标完成、重大政策落实和创新创优力度4个维度18项指标量化考核稳就业成效,表扬激励了15个市县。全省各级预算安排就业资金达到53亿元,在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实现了稳中有增。
二是积极防范化解就业风险。省市县成立就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预案,实行分级防控。会同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建立外贸企业信息监测平台及会商制度,将监测对象扩大到全部参保企业,监测内容拓展到订单、出口、税收、用工等变化情况。建立规模裁员高风险企业清单制度,实时掌握并动态更新名单,优先给予政策扶持。
三是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顶格落实政策,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人均标准达到9000元,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到50万元和300万元。加强政策宣讲,开展就业政策企业行、高校行、乡村行、基地行,向企业发送提示信息200多万条,举办政策宣讲会1000多场次。优化经办流程,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实施中小微企业政策申领简易程序,平均办理时间从7天缩短到3天,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5亿元、就业创业补贴51亿元。
四是扎实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举办“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实施“三年十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打造“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暨风采展示品牌,资助500个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深化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送“就业岗位、创业项目、培训合作、优质服务”走进对口帮扶地区,新增6572名贫困劳动力来苏稳定就业。会同11个部门印发《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通过大数据比对实现精准识别,对外来人员实行常住地登记,做到了城乡一体、公平普惠、精准帮扶。
五是创新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职业介绍、劳务派遣等17项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目录。公布就业援助、基层平台和就业质量三个地方标准,制定基层平台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标准化平台建成率超过97%。建成县级以上创业载体3145个,公共创业服务平台超过5000个,扶持32万名城乡劳动者创业,带动就业128万人。联合南京大学成立江苏省就业质量研究中心,构建覆盖10个维度85项指标的就业质量评估体系,首次发布《江苏省就业质量蓝皮书》,公布了全省和13个设区市年度就业质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