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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基层营造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根据省文明委《深化家庭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和《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和要求,各村、社区要广泛组织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着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二、评选事项
(一)评选目的
通过开展文明户、文明家庭的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为加快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建设“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健康快乐 宜人茶山”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确保2020年各村、社区文明户(文明家庭)达到户数30%以上。
(二)评选要求
1.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社区制定本辖区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方案,每年常态开展评选表彰工作,通过宣传栏公告、微信群通知、组织活动宣传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组织实施阶段: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常态开展评选文明户、文明家庭活动,逐级公示、推荐,确保推荐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3)评选表彰阶段:根据工作安排,严格按照推选标准,各村、社区对拟当选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街道组宣科,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发文表彰一批文明家庭、文明户,各级各单位保留好推荐、评选、表彰的相关原始资料。
2. 评选类别及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抗击疫情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3.评选对象及要求
对象为村、社区所属范围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家庭。
要求是符合上述推选标准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负面清单),不得申报、推荐文明户、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工作要求
文明户、文明家庭的评选活动对于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选文明家庭、文明户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力举措,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摆上重要位置,作出周密安排,切实抓好落实。要认真研究推选办法,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 坚持群众路线。开展文明户、文明家庭推选活动,群众基础十分重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村、社区要多深入群众走访查看,听取群众反映,力求使推选出的文明户、文明家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使推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
3. 严格标准程序。文明户、文明家庭荣誉称号是家庭文明建设领域的极高荣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筛选把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社区家庭、农村户推选出来。要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推选的文明户、文明家庭立得住、传得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防止影响家庭日常生活。每年做好文明家庭的复查工作,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应立即取消其文明户、文明家庭的称号。
4. 做好礼遇关爱。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文明家庭、文明户推选全过程,弘扬家庭美德,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要切实帮助文明家庭、文明户解决实际困难,探索建立礼遇制度,彰显文明户、文明家庭的崇高社会地位,在全社会树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鲜明导向。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