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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茶山街道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19〕22号)、《常州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9—2022年)》(常办〔2019〕69号)各项措施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聚焦短板弱项,突出源头防范,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9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1月23日就“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理论学习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干部、街道相关部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内容,落实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3.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结合机构改革,修订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制定出台年度重点工作要点,督促有关行业部门严格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等工作措施落实。
4.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从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个方面,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员工落实各岗位安全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内生机制,推动企业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5.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力度,强化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6.聚集重点风险,开展专项整治。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这条全年工作的主线,在上级督导组的指导下,对照“1+1+9”(1个总体方案、1个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方案、9个行业领域子方案)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动态调度分析,凝聚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方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整治任务,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整体推进、拉网式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集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务求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部门、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积极配合好上级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对应承担的责任不推诿,将督导作为“把脉问诊”“开方治病”的难得机遇,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自觉认领问题、主动解决问题,以坚决有力的行动和动真碰硬的作风确保督导组交办的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三)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8.强化监管执法。对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执法,进一步推进执法检查与专项治理相融合,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寓服务于执法之中。
9.加强联合惩戒。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切实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全力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
10.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销售、运输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明确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条件审核等具体措施,组织开展返岗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在严格防控疫情条件下,研究落实更加精准、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处置措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安全支撑。
11 突出防范化解危化品系统性安全风险。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消除监管盲区。组织开展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12.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综合治理。紧盯在建工程抓好安全管理,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突出抓好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风险管控举措,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隐患自查等为重点的智慧工地建设。配合上级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施工市场。
13.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抓好《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八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小微企业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
14.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安全、餐饮场所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城镇燃气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防范化解瓶装液化气供应和使用重大安全风险。
15.有效管控冶金工贸行业风险隐患。突出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以排查整治重大隐患为重点,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预防控制体系的有机融合;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落实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五)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16.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托“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紧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配合上级部门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应急调度”,建立“线上”监督管理与“线下”执法检查协同机制。加强基础数据管理,以信息化推动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
17.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快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风险管控,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的源头防控机制。指导企业进一步梳理风险源、隐患点,完善相关设备设施、作业活动等岗位环节风险管控,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建立管理台账,实现闭环管理。
(六)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8.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参加的应急联动机制,健全应对事故灾难的组织协调指挥机制。制定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加快形成上下配套、内容规范、衔接有序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实战化要求,积极开展演练,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演练,做到应急预案演练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19.提高应急指挥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加强信息共享,着力提升协调指挥的基础能力。规范灾害事故应对程序,着力提升协调指挥的核心能力、保障能力。
(七)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0.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指导,健全保险机构履约诚信机制,提高企业风险意识和投保主动性。
21.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要求配备专业化安全监管人员,并通过加强非专业人员的专业岗位培训或岗位调整逐步优化队伍结构。在街道机构改革中注重安全监管力量的配置,确保基层一线安全监管力量只增不减。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一线安全监管人员能力素质。
2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促使企业从业人员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现代传播手段等载体,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形成人人参与安全管理、人人保障生产安全的良好氛围。
2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牢守住廉政底线。加强学习培训,在现有安全监管队伍中培养行家里手,提高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切实扛起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政治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