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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常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区整改完毕,区攻坚办认为天宁区已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审核合格,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一、 整改问题及措施
2017年,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我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进展滞后。天宁区商务局收到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全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在工作。
二、 整改目标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 评估结果
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已完成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全部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完成全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四、 公示情况
上述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7日。对公示有关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向天宁商务局反映。联系人:倪先生,联系电话:69661055,联系地址:天宁科技促进中心860室。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