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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地处长江三角洲太湖平原,是“鱼米之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天宁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切实保护长江母亲河。
“市场销售是长江禁捕非法利益链的最后一关、关键一环,一关失守、一环脱节,必将严重影响禁捕体系整体治理效能。”
作为天宁区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的牵头部门,天宁区市场监管局以实际行动“亮剑”此项工作,多管齐下、多方入手,坚决守住长江禁捕非法利益链的关键一环。
宣传“打头阵”,严格落实主体自律。加强市场主体引导,积极开展长江流域“禁渔”政策宣传,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提升公众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张贴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自律。目前,已与380家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不购买、不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承诺书。
准入“把关口”,严控登记注册行为。对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期间内,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江刀”等字样的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把市场准入关。梳理存续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江刀”的市场主体名单,并对不合规市场主体进行了整改。同时,依市场主体申请,对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江刀”等的市场主体,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工作。
监管“齐发力”,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水产品加工作坊、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进行排查,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在市场内销售。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商场超市对来源不明或索证索票不明的水产品一律禁止销售。鼓励市场主体自行拆除涉及“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违规内容的门牌、店招,拒不拆除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加强“大众点评、美团、饿了么”等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网络经营商户260家,未发现违规销售行为。
下一步,天宁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扩展宣传途径、扩大宣传范围,大力营造“禁捕就是保护、捕捞就是违法”的社会共识。加大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