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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精制猪肉脯,规格型号:65克/袋,生产日期/批号:2020-07-14,标称生产单位名称:靖江喜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单位名称:南京绿泰贸易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名称:常州关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天宁分公司,抽样日期:2020-09-17,不合格项目:氯霉素。
二、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精制猪肉脯氯霉素违反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的相关规定,被判为不合格食品。当事人在收到了检测报告后,提出了复检。复检结果为合格。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不予立案。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立即排查不合格原因,并提出复检,复检结果合格。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