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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黄豆芽,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0-06-30,生产单位名称:无,被抽样单位名称:常州新润乐家商贸有限公司光华店,抽样日期:2020-06-30,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
二、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违反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的相关规定,涉嫌使用了国家禁止使用的物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4日将该案移送天宁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由天宁区公安分局调查后公布。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