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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1家经营企业有关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C20320402298230020
XC20320402298230021
样品名称
海藻碘盐、加碘低钠盐(食用盐)
生产日期
2017-09-19,2017-07-10
型号规格
400克/袋
标称生产企业
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常州市南北码头食品商行朝阳花园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标签
检验机构
常州常检一诺食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0年05月27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0年05月29日
表2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下架未销售完的同批次产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海藻碘盐购进1500袋,货值3450元,已销售1430袋,库存70袋。加碘低钠盐购进1000袋,已销售841袋,库存59袋。
(2)封存海藻碘盐70袋、加碘低钠盐59袋。
(3)召回0袋,经营者和消费者未退回该产品。
原因排查
生产企业产品出厂品控把关不严,标签出现瑕疵。
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种类:免于行政处罚。
免于处罚的依据和理由:经销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1)企业整改情况和具体措施:无。
(2)整改复查情况:无。
通报移送
(1)涉及其他地区、其他行政部门职责的,具体通报情况:通报生产企业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无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