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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草鸡蛋,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0-05-20,生产单位名称:无,被抽样单位名称:天宁区茶山华茹超市,抽样日期:2020-06-03,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
二、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草鸡蛋氟苯尼考违反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规定,但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已关门停业。因当事人销售的草鸡蛋,涉嫌使用了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4日将该案移送天宁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由天宁区公安分局调查后公布。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