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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5日收到关于余永达(横塘河农贸交易市场)销售的黑鱼(抽样单编号:NCP20320402273533608)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0年8月5日送达余永达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黑鱼(生产日期2020-07-08),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 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当日对余永达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发现不合格黑鱼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对不合格食品,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国家停止使用的物质,决定移交天宁区公安分局处理。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