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关于常州市天宁区茶山华茹超市销售的草鸡蛋 (抽样单编号:NCP20320400316400154)的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草鸡蛋(生产日期2020-05-20),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当日对天宁区茶山华茹超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超市已经关门停业。
三、对不合格食品,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其违法添加了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已将该案移交天宁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