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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关于常州市东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齐大哥冰米酒(抽样单编号:20200325091)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0年6月17日送达生产企业常州市东富酒业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齐大哥冰米酒(生产批号20190418,生产厂家常州市东富酒业有限公司)标签项目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当日对常州市东富酒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已无上述齐大哥冰米酒在产。已查明该批次齐大哥冰米酒共生产210kg,销售数量210kg,库存0kg。
三、该企业留有齐大哥冰米酒样品,经对比发现样品标签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企业表示在自查中发现标签标示问题后已采取补救措施。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