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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50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和糕点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盐城文峰百盛超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乙麦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好食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盐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乐德购超市销售的标称盐城市华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果(糕点),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不合格产品信息
3.合格产品信息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酸价(以脂肪计)
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食品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造成油脂品质下降,吃起来就会有酸败、哈喇等异味,口感比较差,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