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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26日收到关于散称河虾(抽样单编号:SC19320000342930652)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11月26日送达经营者罗巧秀并启动核查处置。罗巧秀在规定时间内对检测报告无异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呋喃西林代谢物的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实测值为“1.53μg/kg”,不符合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当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当事人在河虾里使用添加剂。已查明当事人共购进散称河虾2.5kg,除用于抽检的1.55 kg的河虾外都已销售完毕。
三、对不合格河虾,除用于抽检的1.55 kg的河虾外都零售给顾客食用,现已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此件公开发布)